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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6日星期五

秋雨之福教会对不服“取缔”提起行政复议的

秋雨之福教会对不服"取缔"提起行政复议的公告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9-06-27 13:16:39 / 个人分类:教案

 

 

 

 

(6月25日晚,秋雨之福教会与李和平律师,签署教会常年法律顾问聘请书和委托代理协议,左起:预备长老陈中东、长老周茂建、李和平律师、教导长老王怡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是一间持守家庭教会立场、福音派立场,及改革神学和长老会体制的、属于基督的地方教会。我们以圣经的教导和归正信仰的传承,来界定我们是一间教会:

1、持守大公信仰共同认信之告白,以此正确的传讲圣经真理;

2、正确的施行圣礼;

3、按着共同认信之圣经真理,正确的施行教会的劝诫。

我们也从人对圣经真理之领受的角度,以教义、教民、教职、教产,来界定我们是一间主所建立的教会:

1、有纯正的教义,即圣道在我们当中的治理;

2、有蒙召的圣徒,即从圣道而生的教民;

3、有蒙召的长执,即圣道透过圣民呼召、设立的教职;

4、有属神的产业,即圣民在金钱奉献中积累的教产;

 

当一群基督徒聚集在一起,使福音被传讲,圣礼被施行,职分被确立之时,无论他们的人数是一万还是10个人,他们就是一间地方教会。因此,对信徒来说,"教会"首先是一个基于基督教信仰的概念,是主所赐下的名。一群基督徒,是否应该或可以称之为"教会",以及他们是否决定或如何产生他们中间领受职分的长执,都不应由任何政府部门来判断、确定、建立或取缔。

 

2009621下午,我们收到成都青羊区民政局的"予以取缔"的行政处罚通知,并因此强制我们停止了会友大会和长执选立。教会决定,向成都市民政局提出不服取缔的行政复议

2009625,教会聘请了主内肢体、李和平律师为我们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代理我们不服取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李和平弟兄是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代理过一系列涉及宗教信仰自由和其他宪法权利的案件,200810月,在华盛顿"全球基督徒法律人大会"上,与本教会的传道、预备长老王怡等人,一同获颁"维护宗教信仰自由杰出人士奖"。11月,获得欧洲议会和欧洲律师协会颁发的2008年度人权律师奖。我们感谢李弟兄为着教会的益处,向我们提供法律援助。

2009626上午,本教会的传道、预备长老王怡,向成都市民政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现在,我们安静祷告,等待成都市民政局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在行政复议申请中,我们指出此案的三个层面:

1、行政执法的层面,我们很遗憾的看见,青羊区民政局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方式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我们指出政府在5个方面的程序违法,愿意以法律途径,尽到基督徒作为公民的责任,帮助政府部门提高执法水平。

2、公民结社的层面。我们希望知道,《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到底是如何看待和判断"法人结社"和"非法人结社"的。如果《条例》将经登记的法人社团视为唯一合法的公民结社的形式,意思就是宣称一切其他的公民结合、聚会和连接都是非法的。那么《条例》就缺乏上位法的授权,直接限制和剥夺了包括基督徒在内的广泛的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同时也直接违反《立法法》的第8条,即"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必须制定法律。

3、民间自治的层面。即一群公民,能否以民主的方式在其内部关系中进行自治和管理。或者说,民主投票是一种文明社会普遍的生活方式,还是一种特定的、不经批准就不准采用的制度性的管理方式?在美国911事件中,乘客们召集临时会议,透过民主投票来决定是否向劫机犯反抗。若按青羊区民政局的立场,这就是未经登记的筹备非法组织的行为。小朋友也可以投票选举他们的班长、小组长,同学会也可以制定关于会员资格、召集方式等内部规则。如果不恰当地理解和适用《条例》,就将彻底剥夺公民之间的自治空间。这不但影响到教会,也影响到一般社会之群体。

 

我们愿意帮助成都的民政部门,在家庭教会的议题上,扮演一个更积极、更公平的角色。我们也愿意以这种方式,陪政府多走两里路,使政府与家庭教会的关系,有更多的调整、对话、磨合和尝试的机会。

 

因此,作为主基督的教会,我们重申以下两个原则,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退却的。我们相信这两个原则,既符合圣经的教导,也同时符合我们所在国家的宪法和一般法治原则:

1主日崇拜的原则:基督徒有在任何拥有财产权利(购买或租借)或不影响公共治安秩序的场所,共同敬拜神的权利。

2教会治理的原则:基督徒有权在他们中间确定名称、确认施行圣礼、接纳信徒之条件,宣告信仰告白,制定治理规章,选立圣职人员。

 

根据本教会《治理规则》对"教会解散"的规定,唯一可以停止这两个原则之持守的,只有两件事:

1、主基督再来;

2、本教会持守信仰告白的长老、执事和信徒少于三人。

 

求主帮助我们,主在此时与我们同在的记号,就是我们在主的真道上相逢,彼此同在。

我们恳求本地教会、信徒,以及有负担的华人教会及肢体,不是为着我们这间小小的教会,而为着主在当代中国建立教会、彰显荣耀,并因此以万事相互效力、挑旺城市家庭教会、并呼召城市家庭教会站出来承担历史使命而恒切祷告。

求主以各种方式,叫他在城市的儿女们,坚持集体的主日崇拜和健康的教会治理这两大原则。因为我们看见,这是当前中国城市家庭教会发展的两大瓶颈,也是两大破口。而城市教会长期在这两个不可退让的职分上,一味后退。若是明天,主就接我们走了,我们将无法在基督台前面前交账。我们也将无颜面对在乡村教会遭遇过和还在遭遇更大逼迫的弟兄姊妹们。

求主施恩怜悯我们,因为撒旦魔鬼最大的攻击,不在外面,而是我们内心的苦毒、怨恨,血气,胆怯,纷争,骄傲和自义。求主在这个过程中,洗净我们,建立我们。带我们走一条更深的悔改归正、因信称义的天路。

 

荣耀颂赞,归给那按着自己的旨意创造万有、护理万有、救赎世人的耶和华神。

阿们!

 

 

 成都秋雨之福教会预备长老会

教导长老:王怡

长老:周茂建

预备长老:陈中东

执事召集人:黄维才

                            主后2009-6-26

 

 

附:《秋雨之福教会不服取缔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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