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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日星期二

宾拉登之死:何种正义得到了伸张?

宾拉登之死:何种正义得到了伸张?

作者:Michael Horton
中译:诚之

译自:http://www.christianitytoday.com/ct/2011/mayweb-only/osama-justice.html
转自: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11/39282.html


我们可以理解,宾拉登死在美军海豹(SEALS )特种部队之手的消息,会令人欢欣鼓舞。恐怖分子的首脑(他戕害一般民众,甚至包括自己回教的同胞)终于在正义面前伏法。但这是哪一种的正义呢?

911之后不久,布什总统批准了“无限正义行动”(Operation Infinite Justice),特别是在他说到,“这场十字军之战,这场对抗恐怖主义的战争,会进行一段时候”之后。不过,这个任务后来被改名为“持久自由行动”(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据报导,之所以要改名,是因为顾虑到穆斯林的反对,他们认为只有上帝能施行“无限正义”。也许有人希望改名是源于基督徒的反应。

当然,伊斯兰不只是一个宗教;它是一个文化,甚至是政治地理上的实体。因此,它最坚定的持守者,痛责像阿卜杜拉希•阿麦德•安那伊姆(Abdullahi Ahmed An-Na'im)这样持有同样信仰的学者。这位学者呼吁一场“伊斯兰教的改革”,要把Jihad(圣战)解释成一种灵性上的挣扎,而不是军事武装冲突。

很不幸,在这点上,基督教曾有一段冗长而复杂的历史。一方面,第四世纪的神学家奥古斯丁在回应蛮族洗劫罗马时,曾提出“双城”(two cities)——人的城和上帝的城——的详细圣经论证。每个城各有自己的起源,目的和方法。同时身为这两个城的国民,基督徒蒙召要分辨这两个城的差别。和上帝的城相比,人的城根本不能算是真实的财富。它无法保证终极的和平、安全、公义,还有爱。不过,奥古斯丁说,从一个有限的、神的护理和次一级的意义来说,它仍然可以被当作公共的福祉。从这些反思(特别是在上帝的城中),产生了正义战争(just war)理论和遗产,以及关于人类社会在这个时代的合法性与限制性的基督徒实在论。

然而,中世纪把基督和文化混同起来,产生了所谓的“基督教国家”(Christendom)。当时的国王和骑士打着基督教国家的旗号,带着教皇的祝福,策马加入了十字军行列,有如大卫和耶和华的军队复活了,要清除圣地的异教徒。

虽然在具体实践上有所不同,但是改教家们试着区别“基督的国度”(由圣道与圣灵所征服的国度),以及“这世代的国度”(拥有神所赐的权柄,以维护暂时的、地上的公义)。改教家从新约和教会教父那里学到,新约中不存在神治政权(theocracy);所有国家都是“世俗的”(secular),因为它们都不是圣洁的国度,只是公民的国度。如果不存在“圣地”,就没有所谓的“圣战”。只有根据自然律法(译按:即上帝写在人心中的道德律)的正义之战。

但是像“基督教国家”这样的观念是很难消弭的。我们看到9/11之后的纪念典礼。这个典礼是在为人熟知的“国家教堂”(National Cathedral)举行的,由三军仪队前导,唱着“基督精兵”(Onward, Christian Soldiers),宣告要在一场无止境的“十字军东征”中,保障无限正义的决心。这是一场新的十字军东征,由伊斯兰极端分子所挑起,想要重复古代的战争。罗曼蒂克式的爱国主义精神总是在政教分离的宣称下不断翻涌,表现在像“共和進行曲”(Battle Hymn of the Republic)这样的歌曲当中。这首歌是由一个独一神论的信徒(Unitarian)所写,把北军的胜利和基督最后的审判混淆在一起。和“无限正义”非常类似。

诉诸神圣的经典,要透过圣战来保卫圣地,这样的文化就会变得非常危险。然而,基督徒首先没有圣经的根据这样作。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基督清楚地废除了礼仪律和公民律,那是神单单要赐给当时的以色列国的。现在是普遍恩典和共同土地(common grace and common land)的纪元,基督徒要顺服掌权者——甚至是异教徒,並生活在各样的宪法之下(这些宪法不是神透过摩西所颁布的)。如同保罗在罗马书13章所提醒我们的,神赋予世俗统治者这个世界的刀剑的权柄——有限的正义,与此同时,福音要靠着圣灵的能力,藉著神的道,征服世界,这个能力要“超越所有地上的权势”(译按:Above All Earthly Pow'rs,是2005年出版的一本书的书名,作者是David Wells)。

这对我们回应这则关于最近历史上最恶名昭彰的恐怖分子的新闻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这意味着即使在这个邪恶的时代,上帝的普遍恩典与普遍公义仍然会透过世俗政权而彰显。“因为(掌权者)是神的仆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马书13:4,7)不过,掌权者所施行的神的忿怒,只是暂时和有限的,不是永恒和无限的。这样的正义永远不是纯洁的,必定会掺杂着不义,永远不是终极的,足以满足上帝永恒的律法。神的形象烙印在所有人的心中。从这个观念来说,正义必须要用爱来调和。约翰加尔文在他对创世记9:6的注释中提醒我们,连最恶毒的敌人,我们都不能去恨恶,因为他们仍然是上帝的形象。从一个观点来说,所有的人都是按照上帝的形象被造的,迫使我们必须拿起刀剑来对抗谋杀。然而从另一个观点来说,这也限制我们要报复的私欲。“如果有人反对,说这个神的形象已经被消除了,答案很简单;首先,仍然有一部分的残余,所以人仍保有其尊贵;其次,无论人如何堕落,天上的造物主仍然以祂最初的创造为念;而根据祂的榜样,我们必须考虑祂造人的目的是什么,以及祂所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优越,超过其余的生物。”

其次,这意味着我们不喜悦恶人的死亡,如同上帝不喜悦恶人死亡一样(结18:23)。我们也许会满足于暂时的公义得到了伸张,但是基督徒应当展现一种严肃的节制。当基督再来,带来无限的正义,祂的圣徒会对祂的敌人之死感到欢欣。然而,就现在来说,祂呼召我们为我们的敌人祷告,甚至那些迫害我们的人(太5:44)。这是拯救的时代,呼召罪人悔改,相信福音。我们可以为暂时的公义在恶人身上彰显感到喜悦,但是要把最后的公义留给上帝。

第三,这意味着向必须相信福音,必须向所有的人宣讲福音,是越来越迫切了。毕竟,若基督在祂第一次升天时,就带来终极且无限的公义,而不是代表祂的子民承受这样的公义,我们今天会变成什么样子的人?在十字架上,基督甘愿把自己献上,作为上帝忿怒的避雷针,在第三天荣耀地复活。9/11的事件并没有完全改变主后33年所成就的事。宾拉登在5/1/11的死,也不会满足最后的公义。最后的公义仍然在末后的日子等候着他——以及我们所有的人。

所以,当我们为美国部队让恐怖分子在暂时的城的法庭下接受正义的制裁感到欣慰的同时,我们切不可把这点和“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加以混淆。让我们利用这个机会向我们的非基督徒邻居展现,圣经对上帝,人性,救赎和最后审判的观念,和其他宗教与世俗之人的扭曲——包括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有何等的天差地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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